反正跪著站著下場都是一樣,
來點激烈的反正更痛快一點。
《十年》,一部港人出資,港人出演,港人入場的本土電影。
能站著拍的,才是電影。
杯葛?封殺?不管用了。
大陸憤青們最喜歡就是杯葛,動不動就以杯葛懼之。
這也難怪,「杯葛」,可算是他們僅有的一點權利。
杯葛沒問題,那是你的自由。
但因為杯葛而嚇怕了幾個香港藝人之後,
就以為所有香港人都沒有骨氣的話,
實在太低估香港人了。
不要以為所有港人都吃這套。
為了兩個臭錢而卑躬屈節?
抱歉,做不到。
比較簡單方便的做法,還是請你來斷我們水電更直接吧。
《十年》這部電影告訴香港人,
要活著,我們只能靠自己。
《環球時報》說《十年》這電影是思想病毒。
其實並沒有說錯。
只是《環》不知道,這病毒能廣泛傳播,它是主因。
有人說,港人不作死不會死?
其實香港不作死,也必須死。
這是集權專制統治國家下,自由城市的必然下場。
「自由」的本質是權利,而權利則必然削弱中央集權,
對於中央來說,香港人的自由,挑戰了他們的管治權威。
為了權力,香港必須死。
古龍的作品,常常提到,
「什麼人,最能令人安心?」
答案往往是兩個字:
死人。
什麼城市最能令中央放心?沒有靈魂的城市。
因此,
只有死掉了的香港,才可令中央安心。
中央很好,給了香港人兩個選擇:
要不,香港死;
要不,香港人死。
二選其中,這是中央給予香港人的最大恩惠。
當然,有不少人選擇了前者,出賣香港,讓自己活,
這個機會屬於港府高官,一眾大資本家。
只有他們,才有選擇的機會。
而沒錢沒權沒地位的普通香港人呢?
他們無法離開,只能與香港共存亡。
香港死,則他們死。
如何選擇,不言而喻。
問香港人:活著不好嗎?
活著很好,但自由地活著更好。
「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懼之」
魚蛋暴動,不會只得一次。
「不自由,毋寧死」,
半死不活,比死更難受。
國歌所云:
「起來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」,
國際歌所言:
「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,
也不靠神仙皇帝!
要創造人類的幸福,
全靠我們自己!
我們要奪回勞動果實,
讓思想衝破牢籠!
快把那爐火燒得通紅,
趁熱打鐵才會成功!」
這是中央說過的話:
「______领导集团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,对内复辟资本主义,
誰說過的,說的是誰,大家心知肚明。
《十年》好看嗎?一般。當初上映時,只有兩家戲院放映,
這電影成功了嗎?
或者換個說法,為什麼這部電影能夠如此成功?
很多大陸人以為,這部電影靠抹黑大陸來取得成功,
好了,「普選」一事總算過去了,又被爆出書店失蹤事件。
「以自己的方式」偷渡進入大陸,失蹤近百日,
嗯。
你當香港人是白痴,對吧?
《十年》之所以能夠熱爆香港,是因為《十年》描述的,是香港人對
今天?
香港人對中國身份的認同,跌至新低,為什麼?原因很簡單,
因為有人說:「中國人就應該要寫簡體字,說普通話」。
言下之意,寫繁體字的,說廣東話的就不是中國人。
好,那我們就不要做中國人了。
把用繁體字及說廣東話的行為標籤成「不愛國」,
那我們就不愛國算了,反正多我一個不多,少我一個不少。
如果當初港人仍會為內地的黑心食品感到失望,
同樣的情況在今天,我們只會說,這一些都是「業」,
黑心疫苗也好,毒奶茶也好,地溝油也好,
大陸商人為了賺取更多的金錢收入,作假用劣,
國人明知這些行為普遍存在,但偏偏裝作視而不見,
內心祈求著自己不要成為受害者就算了。
可惜,
你不能保證下一個小悅悅不是你;
你不能保證下一個變成大頭B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;
你不能保證在地震災區因豆腐渣工程而死亡的不是你的家人。
反正,一切都是「業」,共業。
中國這個樣子,你的沉默是原因。
『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。』
香港人不希望香港淪落如此,唯有自救。
如何自救?保持距離。
和中國保持距離,是香港續命的唯一方法。
為了「統一」,港府多年來堅持「中港融合」,
但偏偏「港府」的一眾官員,親屬兒女都移民海外。
高官們每個月從香港人身上拿走三十多萬月薪(>HKD$300,
仇恨港府,很正常吧。
而偏偏這些人,是「中央」欽點的,負責管治香港的。
《十年》這部電影其中一個主題,是暗喻政府們,
「為求目的,不擇手段」。
今天的香港,為了達到某些政治目的,
在立法會硬闖投票,以行政手段打壓自由,
正正反映了電影的核心思想。
不。電影始終是電影,說的只是故事,
現實比電影荒謬得多。
活在今天的香港,還能忍氣吞聲,
這才是荒謬。
如果今天的中國大陸是奉行「社會達爾文主義」的話,
認為「拳頭硬就是道理」,
主張「弱者該死」,
那香港人則必需自強,勇武到底。
香港人不自救,便真無藥可救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